为进一步提升上海高校人文社会科学学科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中的热点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服务政府和社会需要的能力,落实《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沪教委科〔2011〕61号)的工作要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在高级战略研究中心类知识服务平台下启动实施上海高校智库建设,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国家和上海的战略需求,聚焦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国际关系的重大问题进行高层次的应用对策研究和战略咨询,更好地服务于党和政府的决策,提升高校的研究能力和社会影响力,提升高校学科建设水平和创新人才培养能力,增强上海高校在国家发展中的贡献度。
二、定位
依托上海高校学科和人才优势,组建专业团队,建设专题数据库,围绕国家和上海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限领域的重大问题进行长期跟踪研究,建设一批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专业型智库,为政府决策及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三、实施方式
(一)申请条件:在智库所涉领域已有较好的团队和成果积累,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依托学科有优势的高校可组织申报。
(二)建设任务:
1.学校要为智库提供专门的场地和设备,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实体化管理体制,负责智库的网站、信息库等建设和日常管理,为参与智库研究的专家提供良好的工作保障和服务支撑系统。
2.探索建立围绕任务和项目要求的人才柔性流动运行机制,建立吸引和集聚国内外一流人才的政策环境和管理模式,吸引高层次的专家“驻会”研究。
3.强化专题数据库、资料库和网站的建设,鼓励与政府、行业等相关部门共同分享数据资料,加强基于数据分析的研究咨询能力。
4.通过定期举办有影响的高端论坛,帮助研究人员培养问题敏感性,建立与政策制定者、媒体和社会精英等良好沟通的渠道。
5.定期通过论坛、论文、出版物、权威性研究报告等方式来公布成果,并加强对外宣传;建立信息快速通报和发布机制,增强在优势领域中的“话语权”。
6.建立学校、社会和政府等多方投入的模式,鼓励社会资金以公益方式投入。
7.健全高校教师评价机制,探索决策咨询成果的认定体系建设,鼓励教师从事智库咨询工作,保证高校智库咨询工作发展的可持续。
8.吸引国内外一流专家学者参与研究,加强与国外相关智库的实质性合作,形成国际研究和交流网络,加快智库建设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9.加强学科交叉研究,推动依托学科和新兴学科的发展。
(三)遴选程序:
1.学校按照申请条件组织申报,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填写《上海高校专业智库建设申报书》报送市教委。
2.市教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依据专家建议,比照学校申报智库的建设任务和预期绩效,根据当年专项资金,择优支持。
四、建设经费和周期
(一)经费投入:立项支持的智库,根据建设任务的需求给予50万到200万的建设经费。
(二)经费使用:原则上参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十二五”上海高等教育内涵建设市级教育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沪教委财﹝2011﹞139号)执行。
(三)建设周期:周期为2-5年,实行“2+3”的节点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