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推进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进一步推动产学研有效结合,提升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决定实施《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简称“提升工程”)。
一、指导思想
以机制体制改革为重点,探索协同创新的有效途径;围绕上海和国家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重大战略需求,主动对接上海和国家战略新兴产业规划和社会发展规划,增强高校服务于创新国家建设和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能力;积极推动研产互动,不断优化学科布局,提升高校创新人才培养能力。
二、建设原则
坚持“需求牵引、开放联合、主动而为、重点提升、持续支持”的原则,对准一个,建设一个。
需求牵引:围绕上海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开展重点产业领域的核心技术研发、社会发展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咨询研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前瞻性研究。
开放联合:加强顶层设计,强化问题导向,充分发挥上海高校的整体优势,探索“虚实结合”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建立并完善“大平台多中心”协同创新有效机制。
主动而为:增强高校主动对接上海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意识,加强产学研合作,主动服务于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发展战略。
重点提升:重点提升上海地方本科院校的知识服务能力;重点提升高校供需对接能力;重点提升高校技术转移能力。
持续支持:平台建设期为2-5年,实施目标管理,设定“2+3”节点绩效目标考核,考核期内给予稳定支持,对未能完成节点目标的平台将停止支持。
三、建设目标
建立“开放、集聚、适变、持续”协同创新的新机制,形成产学研融合发展的新模式;通过平台建设,集聚和培养一批高水平知识服务领军人才和团队,建立和完善促进知识服务能力提升的相关政策和环境,解决上海和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和现代服务业瓶颈问题,成为支撑上海和国家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技术创新源”和“产业孵化器”,成为区域社会文化建设中文化创新的策源地;争取若干中心成为国家协同创新中心、国家和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
四、知识服务平台建设
知识服务平台是全新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载体、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验区、集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高地、高校创新资源与社会资源相互融合联动发展的“中间地带”。根据产业(行业)的特点,分高新技术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现代服务业知识服务中心、高级战略研究中心等三类进行建设。
1.高新技术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
高新技术产学研开发中心(以下简称“开发中心”)主要面向上海和国家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以解决产业发展核心关键技术为导向,组建跨部门、跨学校、跨学科的协同创新平台,增强高校解决重大关键技术的能力。
建立产学研各方人员参加的理事会(管委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学校要为平台提供专门的场地和设备,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保障理事会有效运行和知识服务领军人才及团队的研发工作,负责平台的网站、信息库等建设和日常管理。
建立开放合作的运行机制,设立首席研究员特聘岗位,建立以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究基地为依托,知识服务团队为核心的大平台多中心的组织运行模式,探索建立围绕研发要求项目的人才柔性流动的运行机制。
至少有一个团队要承担本领域产业发展战略研究,开展技术分析和技术预见,建设专题数据库,系统分析和整理本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发展、知识产权的分布等。
定期举办相关领域的产学研沙龙和讲习班,新技术的推广和转化、为企业提供技术咨询等。
2.现代服务业知识服务中心
现代服务业知识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主要面向上海和国家现代服务业重点发展领域,研究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理论、技术和实践提出的重大问题,支撑和引领上海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高校、学会、协会、企业等各方人员参加的理事会,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学校要为平台提供专门的场地和设备,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保障理事会有效运行和知识服务领军人才及团队的研发工作,负责平台的网站、信息库等建设和日常管理。
建立开放合作的研究机制,设立首席特聘岗位,建立以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人文艺术创新工作室等为依托,知识服务团队为核心的组织运行模式。
至少有一个团队要对相关产业链的服务集群、产品研发、政策咨询、产业标准等开展战略分析和新的产业发展的预见。加强专题数据库或文科实验室的建设,系统收集本领域的专题数据,不断创新研究方法。
定期举办相关领域的产学研沙龙和讲习班。培育孵化新的产业,定期发布和推广新的理念,为中小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引领和支撑相关产业的发展。
3.高级战略研究中心
高级战略研究中心(以下简称“战略中心”),汇集国内外高层次人才资源,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供高层次的战略咨询,成为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战略智库。
除建立与服务中心和开发中心相似的实体化管理体制外,要吸引相关领域的著名专家成立咨询委员会。
建立开放合作的研究机制,设立首席特聘岗位,建立以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E研究院等研究基地为依托,知识服务团队为核心的组织运行模式。
强化专题数据库或文科实验室的建设,创造必要的研究条件吸引高层次的专家“驻会”研究,组织开展方法论的研究,通过专门的研究团队开展专题性的咨询工作。
要用国际标准来推进战略中心建设,加强本学科领域的国际合作,建立信息快速通报和发布机制,增强在优势领域中的“话语权”,进一步树立上海高校智库品牌。
五、构建和完善高校技术转移体系
1.试点推行高校技术转移中心建设
整合学校现有产学研工作的管理体制,构建从知识创新—知识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技术转移管理体系。
高校要围绕实施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目标,结合本校实际,试行建立高校技术转移中心管理体制。高校技术转移中心作为学校服务社会的职能部门和从事实施技术转移的服务实体,应着力开展和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为科技成果与市场对接提供平台。加强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和双向互动,要为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行提供政策和服务。通过与合作企业成立项目公司等形式,进行科技成果的持续研发,推进校企、校地、校校合作。
为科技成果的孵化提供平台。倡导和鼓励高校师生在大学科技园创新创业,通过吸收社会资金和管理,组建科技型胚胎企业,促进科技成果孵化和产业化,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率。
推进科技创业基地建设。加强与产业部门的协调合作,协助学校相关部门推进高校的实践、实习基地的建设。
加快推进技术成果的转移。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技术经纪人队伍,加强高校知识产权的管理,帮助学校教师围绕市场需求,开展专利查询、专利跟踪、专利获取和专利实施(转移),增强高校技术成果的有效供给。
高校在实施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中,应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可依据张江园区试行的“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结合本校实际,制订相应的技术成果股权管理和分红激励政策,完善职务成果收益分配制度。鼓励技术持有人和参与成果转化、产业化的主要人员持有高校控、参股企业一定比例的股份股权,或给予技术持有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各类股权奖励和分红激励。
2.继续推进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功能建设
按照“市场化、专业化、功能化”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功能建设,建立投资多元的企业法人,实行专业化和市场化运行。聘请职业经理,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拓展市场功能、培育主营业务,建立会员制,增加造血功能。
培育第三方技术产权交易全程服务支撑平台。以创建集成化、全要素的技术交易全程服务平台为目标,借助申报国家科技计划预备项目为契机,探索创立交易体制和机制,引入“做市商”理念和运作模式,培育和发展技术经纪人队伍,增强市场技术中介服务功能。
建设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在线网。通过搭建技术转移信息平台载体,建立高校专家库、科技成果项目库、行业(企业)资料库、技术需求库、技术经纪人库等信息源,完善信息服务功能,不断扩容市场供需信息源,对接教育部中国技术供需在线网,扩大市场服务辐射面。
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应对接学校技术转移中心,对接国家和本市相关技术交易平台,充分发挥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在技术转移中的公共服务集聚效应。
六、立项管理
1.高校是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的主体,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与“985”工程、“211”工程和“085”工程有机结合,由学校统一规划和管理。
2.申报范围:上海市本科高校。
3.根据上海和国家发展的重点领域,由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上海知识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市教委会同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评估确定建设项目。
4.建设周期为2-5年,实行“2+3”的节点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建设。
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绩效主要从对区域发展的贡献度和对学校发展的贡献度二个维度来评价。
七、建设经费
市教委2011年投入8000万元,2012-2015年拟每年投入2亿元,用于市属高校平台建设。部属高校的平台建设经费从985工程、211工程市政府配套资金中予以支持。经费的使用按照《实施<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执行,经费主要用于技术成果的转化和推广、知识服务、特聘岗位津贴、实验设备和日常运行、网站建设和维护、数据库和项目库建设和维护等。
八、保障措施
1.领导体制保障。依托市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为工作机制,协同推进实施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有关工作。
2.供需对接机制保障。围绕上海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和上海“四个中心”建设的重点领域与行业部门共同开展重点发展领域的战略研究,确定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方向和重点研究领域。
加强上海高校与所在区县政府的合作,主动对接区县政府的发展战略,通过加强与区县的政策互动,共同建立形式多样的产学研技术联盟、设立专项资金、共建研发平台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等举措,进一步推进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
3.人事政策保障。由市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委、市科委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提供更加便利可行的人事政策保障,进一步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教师到企业兼职或全职从事技术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
高校保留3%的编制额度专门用于支持教师流动,教师全职到企业工作且人事聘用关系不变的,可保留其事业编制;教师全职到企业工作且人事聘用关系发生变动的,用“一事一议”工作机制,允许其在满足学校要求下与其原所属高校重新订立人事聘用合同,恢复其事业编制。对缺编、满编的高校及时根据生师比等指标要求,科学合理地调整编制。
积极推进高校职务(称)制度改革,健全高校教师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技术转移职务(称)系列,鼓励教师从事技术转移工作,探索高校技术转移工作发展的可持续,可选取2~3所高校先行试点。优先资助青年教师产学研践习计划。
结合本市地方高校绩效工资改革,探索设立特聘岗位、兼职岗位的年薪制,用于吸引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优秀研发人员,开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知识服务等工作。对纳入课题制管理的建设项目,其人员经费支出可参照本市科研经费有关规定执行。
4.分配政策保障。张江园区试行的“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政策面向试点开展技术转移中心的高校。
5.建设项目保障。优先支持知识服务团队、工程中心、产学研引导项目等建设。
6.人才培养保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保平台研究生计划指标,鼓励开展联合培养。优先资助大学生创新实践计划,鼓励高校与企业共建学生实践、实习基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