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实施细则

      一、知识服务平台建设与“085”工程建设的关系
     
      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工程与“985”工程、“211”工程和“085”工程有机结合,由学校统一规划和管理。根据重点领域的发展战略,由行业主管部门定期发布上海知识服务平台建设重点领域和方向,学校组织申报,由行业主管理部门为主组织评估确定建设项目,建设周期为五年,实行“2+3”的节点考核,并根据绩效考核的结果确定是否继续建设。原则上1所学校只能申报1个知识服务平台。
     
      二、知识服务平台的定位
     
      知识服务平台是全新的产学研协同创新载体、高校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实验区、集聚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高地、高校创新资源与社会资源相互融合联动发展的“中间地带”。根据产业(行业)的特点,分高新技术产学研合作开发中心、现代服务业知识服务中心、高级战略研究中心等三类进行建设。上海高校知识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包含了知识服务平台建设、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和上海高校技术市场建设等相关内容。
     
      三、知识服务平台的制度建设的要求
     
      依托高校是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的主体,要加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和创新,保障高校知识服务能力建设。围绕“开放、集聚、适变、持续”的要求,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
     
      1.实体化管理体制
     
      建立产学研各方人员参加的理事会(管委会),实行理事会(管委会)领导下的主任负责制;学校要在平台上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提供专门的场地和设备,保障理事会有效运行和知识服务领军人才和团队的研发工作;负责平台的网站、信息库等建设和日常管理,保障平台持续稳定的运行。
     
      2.开放式运行机制
     
      建立岗位和薪酬相匹配的人事制度,设立特聘、兼职岗位,特聘岗位聘期为(6-36月),探索建立科研院所、企业人员、各校教师等双向柔性流动机制;将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纳入对教师的考核评价,建立并完善按知识服务贡献和职务成果收益的分配激励机制;以知识服务团队为纽带,探索建立跨学校、跨学科大平台多中心的组织机制;建立学科专业调整和优化、人才培养创新、科学研究等研产互动机制。
     
      高校保留3%的编制额度专门用于支持教师流动。教师全职到企业工作且人事聘用关系不变的,可保留其事业编制;教师全职到企业工作且人事聘用关系发生变动的,允许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与其原所属高校重新订立人事聘用合同,恢复其事业编制。积极推进高校职称制度改革,健全高校教师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技术转移职称系列,鼓励技术转移专业人才的培养和成长,选取2—3所高校先行试点。
     
     四、建设内容
     
      知识服务平台建设将以体制机制改革为重点,硬件建设主要依托原有的学科基础,并采用“拾遗补缺”方式进行建设,不搞重复建设。知识服务平台年度建设经费不高于1000万元/年。
     
      五、二维度绩效考核
     
      知识服务平台建设绩效主要从对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和对学校发展的贡献度二个维度来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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