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
为推进本市高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优秀人才成长,培养造就一批青年骨干教师,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倡议并出资设立了上海高校青年科研骨干培养计划,简称“晨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与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实施。
为做好2020年“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人须为30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一般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本市高校在编在岗教师。
二、“晨光计划”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2万元。项目经费由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资助。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2至36个月。
三、“晨光计划”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类中设立“艺术学”专项。“艺术学”专项实行单独成组答辩的评审方式,用于鼓励艺术类青年教师开展科学研究、艺术创作研究,展演交流,出版具有文化积累价值的作品集、专著、音像制品等成果。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在“艺术学”门类下设有本科专业的学校,可在限额外增加1项“艺术学”专项申报额度,同时在限额内也可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其他学校也可以在限额内选择申报“艺术学”专项。
四、各学院限申报1-2名,文科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评审后按限额上报。
五、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将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会议评审须由项目申请者本人进行陈述和答辩。答辩时间初定为12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六、“晨光计划”依据《“晨光计划”管理办法》《“晨光计划”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沪教委科〔2015〕24号)实行。
七、“晨光计划”项目由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请各学院于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前将填写好的《“晨光计划”(人文社科)申报简表》(附件1)、《“晨光计划”项目申请书》(附件2)和“晨光计划”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邮件95820@tongji.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琳、石骁冰
联系电话:65984973、65978660
文科办公室
2020年10月19日
附件:1. “晨光计划”(人文社科)申报简表
2. “晨光计划”申请书
3. “晨光计划”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