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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济大学文科精品力作培育计划申报通知


 

各有关单位和老师:

 

为鼓励我校教师弘扬优良学风,潜心治学,扎实研究,努力推出具有学术传承创新价值的精品力作,培养一批优秀学者,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学术影响力。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文科精品力作培育计划”,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请人应为我校在岗在编教师,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2. 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科研基础、科研能力,出色的前期研究成果。

3. 申报成果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并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

4. 已受其他出版资助的成果原则上不得申报。同年度申报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后期资助项目并已获得立项的成果不得申报,往年申报过上述项目但未获立项的成果进行实质性修改后可以申报。

5. 以博士论文、博士后研究报告为基础申报,论文完成时间应在三年以上,并在原论文基础上进行实质性修改,且增删、修改内容篇幅达到原论文字数30%以上。

6.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属于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科研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的研究成果;

2)已出版著作的修订本,或与申请人本人出版著作重复10%以上;

3)成果内容涉及国家秘密。

 

二、资助对象

本项目主要资助已基本完成且尚未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术成果,申报成果原则上应完成80%以上。以资助学术专著为主,不包括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普及读物、教材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等。

 

三、资助额度

每部学术专著书稿的资助金额为5-8万元。

 

四、出版要求

1.申请人需按照《项目申请书》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各学院应坚持质量导向,做好对申报成果的学术规范和意识形态审查。

2.受资助成果原则上须在1年内出版,并标注受“同济大学文科精品力作培育计划”资助。

3.申请人应优先选择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指定推荐的出版机构出版申报的学术成果。

 

五、申报安排

1. 电子版申报书和书稿请于1220日前发送至邮箱99662@tongji.edu.cn

2. 纸质版申报书1份(签字盖章)和纸质版书稿5份(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成册,须匿名)1220日前提交至文科办公室(行政北楼408)。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亚萍,65984973

联系邮箱:99662@tongji.edu.cn

 

附件: 同济大学文科精品力作培育计划申报书.docx

 

文科办公室

2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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