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新闻通告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3年度同济大学文科重大培育项目申报通知

各单位和老师


为提升我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实力,鼓励教师争取人文社科领域国家级重大项目,着力推出高质量的研究成果,现启动2023年文科重大培育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与要求

1.项目申请人应为本校在职的教师或研究人员。

2.项目申请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5周岁(即196811日以后出生)。

3.项目申请人近五年须有主持国家级课题的经历,现无“基本科研业务费”在研项目。已承担过学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没有按期结题或结题不合格的申请人三年内不得申报。

4. 申报项目要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项目选题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事关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问题,着力深化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

 

二、项目期限与资助额度

1. 本项目执行期为3年。

2. 本项目资助额度为15万元,分三期拨付,立项后首次拨付5万元,第二年拨付5万元,第三年达到结项要求再拨付5万元。

3. 项目经费使用期限按照财务处的工作要求,当年预算,当年执行,下拨当年1130日之前未使用完的经费由学校统一收回。

 

三、结项要求

1. 获得重大培育项目的负责人必须连续三年申报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

2. 结项要求:(1)三年内获得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作为首席专家);(2)三年内获得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作为负责人),且以第一作者发表1CSSCI(或SSCIA&HCI)论文(须注明资助项目号);(3)三年内获得1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作为负责人),且以第一作者发表2CSSCI(或SSCIA&HCI)论文(须注明资助项目号);(4)三年内以第一作者发表4CSSCI(或SSCIA&HCI)论文(须注明资助项目号)。

3. 三年执行期内未达到上述任一结项条件的项目不予结题,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请校内“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的各类项目。

 

四、申请程序

1.申报材料:申请人在线(https://kyfw.tongji.edu.cn)填报申请书(goolge chrome浏览器),项目一级类别选择“智库与学术影响项目资助计划”,项目二级类别选择“重大培育项目”,纸质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文科办公室(行政北楼408室)

2. 申请日期:2023614日至63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五、组织程序

1.本课题申报后由校文科办公室组织评审,立项项目经公示后,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任务书等材料,明确经费预算、预期成果、知识产权和其他义务等事宜。文科办公室统一立项拨款。由文科办公室负责项目管理和考核。

2.申请人须根据立项通知书的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填写《同济大学项目任务书》及《同济大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经申报单位审核后,提交文科办审核。如未按时填写并提交符合要求的任务书,视为放弃项目立项。

 

    六、注意事项

1. 本年度已获得“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立项的申请人不得申报本项目,获得本项目立项的负责人在项目结题前不得申请其它校内课题。

2. 为加强科研育人,项目原则上须有在读研究生或本科生参与。

3. 申请人不能以已立项的其他课题中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本项目。受本项目立项资助后,不能以相同或相近内容申报其他校内课题。

4.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内调离学校或发生学术不端行为的,将冻结项目结余经费,并由财务处收回。

5.项目实施所发表的研究成果应以同济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并注明“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英文:Supported by the Fundamental Research Funds for the Central Universities )和项目号。

6. 请参照通知附件中填写说明填写申请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亚萍 马林海

联系电话:021-65984973

 重大培育项目填写说明(2023).docx

 

 

 

文科办公室

2022614

Copyright © 2013 同济大学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 邮编:200092 | Email:wenkeban@mail.tongji.edu.cn
您是本站第位访问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