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老师:
为进一步加强有组织科研,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培养一批跨领域、跨学科、跨单位的科研团队和学科创新力量,提升我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核心竞争力,推动我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贡献“同济力量”,学校决定实施“同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十四五”时期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中宣部 教育部面向2035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等文件精神,以国家战略需求为导向,以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牵引,加强有组织科研,创新学科建设和科研组织模式,促进哲学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相互渗透、融合发展,培养一批跨领域、跨学科、跨单位的科研团队和学科创新力量,形成以核心团队为引领、主干学科为支撑、多学科协同参与的联合攻关机制,在若干领域打造具有同济优势与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高地,产生一批具有时代高度的标志性成果,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贡献“同济力量”。
二、申报原则
1. 坚持问题导向,服务重大需求。创新团队须紧扣时代发展要求和国家战略需求,围绕“回应中央关切,回应人民关切,回应时代关切,回应国际关切”,结合同济自身特色,凝练形成前沿性、交叉性、基础性重大科学问题,着力深化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努力回答“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
2.坚持目标导向,推动学科建设。创新团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学科群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承担学科群建设任务的骨干力量,必须围绕学科群建设的目标任务,聚焦学科群的重点领域方向,在“项目、成果、人才、平台”等方面取得标志性成果,为推动一流学科建设作出实质性贡献。
3.坚持协同攻关,构建人才梯队。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学术问题,以及合理的团队结构,成员间围绕共同的研究任务进行高水平的分工与合作,形成领军人物、学术骨干和青年优秀人才贯通衔接的人才梯队。
4.坚持创新引领,推进交叉融合。创新团队要瞄准经济社会发展和科研创新的前沿领域,以重大问题为牵引,促进哲学社会科学各学科之间以及与自然科学之间交的叉渗透和融合创新,积极探索跨学科交叉研究的新机制、新模式,加快推动知识创新、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产出具有原创性、引领性的学术成果。
三、申报条件
1.团队首席专家应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深厚的学术造诣和较大的学术影响、较强的科研组织策划和团队领导能力,能科学把握团队研究方向和研究进程,具有较强的凝聚力;具有正高职称,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196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团队应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和较强的协同攻关能力,具有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共同研究的学术问题、良好的合作机制和相对稳定的人员组成。申报时成员数量不少于10人,并具有合理的学科专业和年龄结构。
3.创新团队须围绕主攻方向凝练形成前沿性、交叉性、基础性重大科学问题,以解决重大问题为牵引加强跨学科协同创新,打造高水平学术创新力量,每个团队跨一级学科成员原则上不少于20%。
4. 创新团队原则上依托学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学科、优势特色学科或省部级社科研究基地平台申报。
5.首席专家和主要团队成员须为学校全职聘用的教学科研人员,并且只能归属于一个创新团队。
四、建设任务
创新团队建设周期为5年,每个创新团队通过5年重点建设,应在相关学术领域形成显著优势与特色,产出具有原创性、引领性的标志性学术成果,形成在学术前沿占有一席之地并能发挥引领作用的研究群体;同时要在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形成高水平人才梯队,培育建设省部级以上平台,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推进卓越科研育人,形成完善的运行管理机制和良好的学术氛围等方面取得显著进展。
至期末考核时,每个创新团队需完成以下所有指标:
1.培养造就或引进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不少于1人,或省部级高层次人才不少于2人。
2.新增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重大专项”和“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重大专项”、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项目一般不少于1项,并承担其他国家级项目一般不少于3项。
3.以同济大学作为第一完成单位、团队成员作为第一完成人,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1项以上,或获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上海市决策咨询研究成果奖等省部级奖2项以上,产出高水平著作、论文、决咨报告成果或其他相应等级成果15项以上。
4.建设期内组织有一定规模的国内外学术会议2场以上,团队内部每年组织学术研讨会2场以上。
如团队在建设期内达到以下任一条件,期末考核可予以免评:
1.团队入选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
2.以团队为主体新增国家级基地平台。
3.团队培养造就或全职引进国家级高层次人才3人以上。
4.以同济大学为第一承担单位,团队成员为首席专家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3项以上。
五、支持措施
1. 每个创新团队的支持经费总额度最高为100万元,原则上每年给予20万元建设经费支持,连续支持5年。
2. 经费使用按学校相关财务制度执行,主要用于资助期内的科研工作,专款专用,由获资助创新团队统一支配,其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
六、申报与遴选
1.创新团队培育计划以首席专家所在学院为依托组建。由首席专家提出申请,坚持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立项的原则。
2.首席专家填写《同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申请书》,经团队成员确认并经所在学院同意推荐后,报送文科办公室资格审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公示与审定后,确定培育名单。
3.入选团队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进一步完善建设方案,填写《同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建设任务书》,明确建设任务与目标,经文科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启动建设。
七、管理与考核
1.文科办公室是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团队培育计划的执行部门,负责创新团队的申报遴选、建设推进与过程管理。
2.创新团队依托学院对团队的工作动态应主动进行跟踪、了解,积极支持团队做好工作,协助解决研究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创新团队的成长营造良好的学术环境。
3.创新团队首席专家因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依托学院应及时报告文科办公室,提出更换首席专家或撤销该团队的申请,报文科办公室审批。文科办根据实际情况更换该团队首席专家或撤销该团队。凡被撤销的团队,学校收回剩余经费。
4.在建设过程中,创新团队可根据研究需要适当扩大成员数量,新加入成员的研究方向必须与团队保持一致。成员发生变更须报文科办公室审核。
5.创新团队应按要求填写年度进展报告,提交文科办公室。建设期满2年,学校组织专家开展中期考核,从团队的方向凝练、科研组织、科研业绩、队伍建设、运行管理等方面考察团队发展状况,以及阶段目标的完成情况。中期考核合格的继续予以支持,不合格的进行整改,一年后进行整改评价。整改仍不合格的退出创新团队建设序列。
6. 建设期满,学校组织专家对创新团队开展期末考核。期末考核以定量考核为主,根据创新团队填报的建设任务与绩效目标,进行逐项考核。期末考核优秀的,经学校研判有必要深化建设的给予新一轮的重点支持。期末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团队称号,且团队首席专家及团队成员后续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八、申报安排
1.创新团队建设按照成熟一批启动一批的原则分批试点推进,请各学院根据学院和学科发展总体规划,围绕重点建设领域,进行统筹谋划,提出团队建设方案,每个一级学科限报1个团队。
2.申报书电子版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发送至文科办邮箱20055@tongji.edu.cn,逾期不予受理。纸质版开学后报送,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文科办公室联系。
联系人:龚依婷,65982254
马林海,65983951
文科办公室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