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2025年同济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研究成果后期资助计划的通知
为推动同济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研究和实践探索工作再上新台阶,鼓励和支持理论创新,推出更多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同济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拟向全校师生开展奖励性资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
全校具有符合成果要求的教师
2.成果要求
2025年11月10日前,提交公开发表的与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相关的最新研究成果。成果形式可以是学术论文,也可以是公开发表的理论及思想宣传文化类成果。
成果署名要求分2种情况:
A.发表在“三报一刊”(《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的理论文章,成果署名须标明受“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同济大学基地”资助的字样。
B.除A类以外的其他公开发表的理论文章及思想宣传文化类成果,以下署名方式中的其中一种即可:作者署名带有“同济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或“同济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院研究员”;或者成果署名标明受“同济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Research Center for the Theory of Socialis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Tongji University”)资助的字样。
符合上述条件的成果,可申请后期资助项目。每人每年各类成果研究经费总额不超过5万元。
3.提交方式
如有相应成果,请提交党委宣传部,地址:四平路校区中法中心C403。宣传部组织专家对成果水平进行认定后,确定是否进行后期资助及资助额度。
联系人:马老师
电话:65984253
附: 2025年同济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课题指南.docx
同济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中心
文科办公室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