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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的通知


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和我市实施意见要求,市教卫工作党委、市教委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以下简称“上海高校哲社专项”)申报工作。现就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2025年度“上海高校哲社专项”包括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伟大建党精神研究4类。申请人可以重点选择《2025年度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选题指南》(附件1)中的项目名称进行申报,也可以自拟项目名称进行申报。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鼓励项目承担单位给予配套经费支持。

  (一)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研究

  围绕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深化“大思政课”综合改革、提升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质量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4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围绕推动高校构建思想政治工作体系、提升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质量、提高辅导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等开展理论和实践研究。拟立项4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三)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

  围绕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的理论武装、素养培育、资源供给、队伍培训、组织落实等开展研究。拟立项2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

  (四)伟大建党精神研究

  围绕中国共产党伟大建党精神开展理论和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拟立项20项左右,资助标准为5万元/项(非财政性资金)。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须是申请单位的全职在岗人员。

  (三)须是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四)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请人不能在同一年度同时申报其他类别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不能同时申报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专项课题已作为项目负责人有在研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不得申请“上海高校哲社专项”

  (五)不得以本人或项目组已获得过资助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选题申报。

  (六)申报“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研究”类别的申请人,主要参加者应由不同学段教学科研人员组成。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书填写

  申请人需填写《上海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专项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附件2)和项目设计论证活页(以下简称“论证活页”,附件3)。

  ()材料提交

  申请人须于2025年6月5日(星期四)前送申报项目材料电子版至22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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